“弹性”暖人心 “托班”解烦忧

发布日期:2026-09-07 浏览次数:作者:王秋侠 编辑:王秋侠 审核:卢同根


【案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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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依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农业种植、休闲观光为主的企业,现有职工9人,其中女职工5人,且多集中在生产一线和服务岗位。2026年初,企业工会通过召开女职工座谈会收集到集中诉求:由于小学早上8:15左右入校,放学时间普遍在11:15左右;下午入校时间在13:40左右,放学时间在17:15左右,导致家有低龄子女(1-6年级)的女职工长期处于“接娃、送娃迟到,工作分心”的焦虑中,甚至出现个别骨干女工因无法兼顾而想提出辞职的情况。

寒暑假期间,孩子在家无人看管,职工上班时间担心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看,不能安心工作。为此,职工方迫切希望通过集体协商,建立一套灵活、人性化的工作制度。

【协商准备与要约】

2026年5月20日,企业工会主席陈丹阳依据《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相关规定,向企业行政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书》,明确提出“关于实行女职工弹性工作制及开办寒暑假托班”的协商议题。企业方在收到要约后,由董事长任同清牵头,要求总经理、财务经理对职工方提出的协商议题高度重视,5月28日书面回复同意协商,双方各自组建了协商代表团。

【协商过程】

2026年6月28日,双方在依爱田园会议室召开正式集体协商会议。协商过程中,双方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核心焦点展开协商:

一、关于“灵活上下班”如何落地不误生产。

职工方诉求(首席代表陈丹阳):建议实行“朝九晚五”或完全弹性的打卡制,允许女职工送完孩子后(约9:00)到岗,下午接孩子前(约17:00)离岗,但保证每日总工时满8小时。

企业方顾虑(总经理王梅玲):农业观光园区的接待高峰集中在上午9:00-11:30和14:00-16:30,若女职工随意调整上下班时间,极易导致核心服务时段缺人,影响园区运营。

协商突破口:职工方代表任小铁提出“核心工作时间”方案。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最终采纳“核心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时间”模式,即强制规定9:30-11:30、14:00-16:30为核心在岗时段,其余时段可由职工根据接送需求自由选择早晨7:30-9:30或16:30-18:30上下班。这一提议既保障了旺季运营人手,又解决了接送时间差。

二、关于“寒暑假托班”的安全责任与费用。

职工方诉求:希望企业参照本县先进企业的做法,利用园区场所开办托班,职工仅承担基础餐费。

企业方反馈(财务经理李小燕):开办托班涉及场地改造、聘请专职保育员、购买保险及餐饮安全等高昂成本,且企业担心儿童在园区发生意外伤害时法律责任归属问题。

协商突破口:女职工代表杨肖肖主动提出,职工家长可轮值担任志愿者协助看护,减轻企业人力负担;工会主席陈丹阳提出依爱田园本身就是让孩子们亲近大自然的乐园,各项防护措施都是通过专业检查、验收的,况且低学龄学生人数不多。经过两轮激烈讨论,企业方最终同意提供会议室作为场地,寒暑假全时段开放,并承担水电、点心费用,职工负责子女接送路上的安全及每日签到。

【协商结果】

经过近1.5个小时的坦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由工会起草了《依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女职工弹性工作制及开办假期托班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启示】

本案是基层企业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工作、生产特点,切实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要求的生动实践。其成功经验在于:

1. 选题精准,切中痛点:协商并非泛泛而谈涨工资,而是聚焦女职工最现实、最紧迫的接送难题,体现了集体协商向“精准服务”转型。

2. 程序规范,步步为营:从发出书面要约、组建对等代表、召开正式会议等,程序完整合法,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3. 坦诚协商,互利双赢:企业方并未简单拒绝,职工方也未一味强硬,双方通过引入“核心工时”“家长轮值”等创新思路,将企业的成本顾虑降到最低,实现了劳动关系双方的互利共赢。

 

(王秋侠 供稿)